虚无赞美诗

我开始使用第一人称
记录眼前所有的发生♪

【丞毕】昨日某某 (上)

CP:范丞丞X毕雯珺

附带ALL毕

 

注:*双性转,瞎写,勿上升真人,注意避雷

*BE预警

*上篇范丞丞第一人称,下篇毕雯珺第一人称

 

我没想到毕雯珺真的要结婚了。


她给我寄请柬时我以为我在做梦,或者她在做梦。她都没亲自见面双手递给我,让我审核审核说辞好不好听,排版有没有问题,样式,花纹,连信纸的底色都没来问过我的意见。心虚一样地找快递公司塞进我的信箱,白色封底混着月末的水电煤账单一样不显眼。


我抽开来看她的婚礼请柬,上面印了他们的合照。她在右侧,穿了件红底绣金的改良旗袍,笑得好看、真诚且心甘情愿,让我很想怀以同样的态度去祝福她。但我不行,我从来没她那么绵软又悠长的好脾气。我只想摔了请柬让她来安慰我,最好是搂住我。她得说你别气了行不行,我寻你开心的,才没有这档子事儿。


我见过这个男伴,是毕雯珺的头个相亲对象。她和我不一样,没谈过几场恋爱,有不符合长相的单纯。他们第一次见面就开始谈婚论嫁,谈了半年就觉得此生无憾。一个月前毕雯珺宣布说要结婚,她的一群狐朋狗友以李权哲为首说要开趴体庆祝她的单身夜的终结。我知道毕雯珺肯定不想搞这个,她最羞于把自己的私事昭告天下,连婚宴这样的大事都只想搞小额份的。


她一通电话打来我这儿,求我去陪陪她,或者找个由头让我帮忙推了。


我不知上了哪门子头,阴阳怪气地打官腔,说姐姐这事儿是得大操大办。你问我?我不行,我9号有事。你结婚的时候我去不就行了,反正你前二十几年的单身生活我参与得可够多啦。


她从来就说不过我,电话那头一副为难的样子,好吧,那我去想想别的办法。


别的办法就是她直接带着她未婚夫去了单身夜终结趴,我真佩服她这个天才脑瓜。谁不知道李权哲以前暗恋毕雯珺老久,他只想告别单身的毕雯珺,可没想告别单身的毕雯珺的未婚夫。所有本来要灌给毕雯珺的酒全进了未婚夫肚子,他酒量也实在差,三杯长岛冰茶下肚就能喝得烂醉,趴在U型吧台上走不动道。


你问我怎么知道那么多?因为李权哲知道我也喜欢毕雯珺。谁不喜欢山清水秀的温婉美人?我们背地里较劲好几年,谁都没结果。他要自伤八百绝对是因为有机会可以损我一千。他给我发了个小视频过来,视频背景是酒店的长廊,主角是毕雯珺扶着她的未婚夫。


她感冒了小半月都没见好,那男人半个身子压在她身上。她本就又高又痩,踩双平底也显得出挑,现在却像株被压倒的蒲公英,走得颤颤巍巍,才出两步就要咳嗽。小视频不到三十秒,李权哲八成也喝飘了,毕雯珺扶着男人走进拐角的时候,背景音是咚的一声落地,黑屏。他手机砸地毯上了,视频到此为止。


李权哲配字:你猜后面要发生什么?


我给他回了个滚,就把手机给扔了。是个成年人都能猜出这地这点的后续剧情。


我只是难过。因为从那一天起我知道毕雯珺谈恋爱是认真的,她是真的想要结婚,过那种最世俗、最普通、最无可指摘的生活。于是她打来的电话我不再敢接,抛出的要约我也无法应答。她在被母亲催相亲催结婚前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,我问她的问题,我无法再问第二遍了。

*

 

毕雯珺是我的学姐,在我头上两届,我刚进高中她就忙着毕业,但一点不妨碍我知道了她的名字。


军训的时候是我们最闲的时候,把整个年级的八卦顺带学校的风花雪月都打听个遍。一群脸和名字对不上号的女生围着我说,“丞丞,我们这级就数你最好看啦,都说你是级花呀。你看,又来几个隔壁班送水的,指明要给你。”


她们亲热地拽着我的手,给我指地上好几箱维他命。她们大概只是想听我商业互吹,说哪里的事,我觉得你们也挺好,然后分了那些水一起开心。


我不高兴这样。因为天气好热,所以我不高兴这样。我半点没有阿谀奉承的力气,随便瞎点了两下头,说“我也觉得自己是挺好看的,顺便问问,地上的水你们要不要?你们要是不要的话我还得找人搬上去,七楼呢,好重。”


周围人全是一副“说你胖你还喘”的表情,笑容里是藏不住的尴尬,“不了不了,一瓶下去半瓶色素半瓶糖,太罪恶了。”


她们当然不再想和我这样的人搞好关系,背过去手拉着手,“仔细看看也就是清秀而已啦,哪里比得上那位理转文的毕雯珺。”


毕雯珺。在我来学校期间,她的名字总要出现。可我却从来没见过她,只知道她好好看,出了名的冰山美人,头身比优越,连放在娱乐圈都是一等一的能打。传闻太过头,让我忍不住要记住她,存了比较的心理,寻了机会就会问问她的名字,听些边角料。


找女生问太没意思,同性难以用不带偏见的审美去互相审视,不客观。更何况我也没几个关系亲密到能互听八卦的女性朋友。只有男生,我的每一任男朋友我都向他们打听过毕雯珺。他们取笑我,你怎么这么好奇这位师姐,你嫉妒她吗?


我嫉妒她什么呢?嫉妒她美得仅靠传闻就能让我牵肠挂肚吗?


不至于。她的好看和我从不冲突,尽管大批男生为她斩荆披棘,我这儿也从没少过就是了。


我新生晚会上去表演钢琴,晚礼服配高跟,一头长发绾在脑后,在一群灰头土脸的迷彩服里过于瞩目。我只弹Mondscheinsonate的第一乐章,那个晚上,好友消息连弹了一夜。


谈过几个男朋友都是那阶段的追求者,他们以为我是有底蕴的气质女神,冲着五分钟的皮毛了解就奔来告白。他们不晓得新生晚会的钢琴曲库只给我提供了三十首红歌,不晓得我在给老师检阅时弹的是东方之珠,转头就翻自己的谱去琴房温月光奏鸣曲。


我也来者不拒,挑看得顺眼的答应。往往谈不过三个月就会要分手,理由是我也差距太大,太小孩脾气。一会儿冷一会儿热的,睡不醒的日子不喜欢接吻,谁来搭话谁要出事。这种年纪的男生都不喜欢拿捏不住火候的女孩。


我连谈三任都草草收尾,我想是我的问题,我该再明目张胆一点。找最后一任前我去纹身了,在胳膊上,穿校服短袖刚刚好会露出一截的位置。最后一任不是我们学校的,是我学校后街的摇滚歌手。他唱死亡金属的时候,我在台下给他买最贵的起泡酒开瓶飚气泡。他被淋了一身的白色泡沫,我也是,我们就此开始。


他亲我的时候,总要挽高我的袖管去看那道纹身,然后唇沿上去,一路向下。他咬我手肘内侧的最软一块,反反复复逼问同一句话,“你心里是不是有人,纹身是不是为谁而纹?”


我被压倒在沙发上,衣服绊住手脚,仰面躺着看他在我上方喘气。我突然横生了倦意,我说你也太无趣了,谈恋爱瞻前顾后最没有意思。我开始扣衬衣内扣,我们就此散伙。

*

我的纹身给我带来的在两性上的影响力到此为止,我再没交过男朋友。也没有女朋友。只有教导主任锲而不舍地追着我,要我快洗了那个纹身,不然我们学校的文明建设目标要因我而亡。


我说是的是的,我很抱歉,一定会洗的,转身跑了就把被教导主任使劲下拽的校服袖管拉平,卷上去,当做无事发生。


没有人真的夸过我那个纹身,他们都觉得这样的年纪有纹身太过火,除了毕雯珺。她也不用嘴夸,她只是用那双眼睛盯着看了好久,羡慕、渴望还有不敢尝试的胆怯,热烈长久的注视让我的虚荣心膨胀又膨胀,得到极大的满足。


那是我第一次见她,在我常去的琴房。她在门口交报名费被我看见了,我见她勾的单子上要求从头学起。我求门口的工作人员让我去替了第一节课,我说我去教,工资照发给原来的老师。我级数早已考满,奖项也拿到手软,工作人员不会拒绝这样的馅饼差事,连我发疯的由头都不问,任由我推门而入。


教室靠南,光线全透过玻璃小窗落在红色绒布上。她坐在钢琴凳上等人,没有化妆,头发也随意披着,套了根黑色皮筋在手上。她是真的好看,比传闻更甚,不涂脂抹粉也看不见瑕疵,静坐在那儿像活在画里的人。


美中不足是,美人是美人,但是是白痴美人。她果然是从没摸过琴键的样子,长手翻开琴盖就不知所措。我转着门把手进来解围,“你先把琴凳里的琴谱翻本出来,我们练基础。”


我穿着无袖黑裙,墨镜夹在胸口,纹身在胳膊上一露到底,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和古典音乐没有半厘关系。她大概只是被我靠在琴身旁指点江山的样子吓住了,对我老师的身份深信不疑,照着我的指示行事。我教她手型,做桥,趁机垫着她的掌心摩挲。她手指生得好极,又细又长,我后悔她为何不早几年开窍来学钢琴,不然我们晚会可以四手联弹。


我问她怎么现在才想起来学琴,高三学,这个节骨点也太不正常。


她维持着拱桥按琴键,对我毫不隐瞒,“成绩太差了。想提前批走学前教育,那个分数低但得有才艺。”她转头来问我,“这样?”


我把她的手又抬高几分,“是这样——”


她点点头,还主动缓解我教学压力,“你也不必多费心思教我,我没想考出级数。只要能到,能让人看出我有才艺的水平就行啦。”


我大笑,“那你弹个音阶也算才艺。原来才艺的标准这样低。”


“那当然不行,至少得成曲。而且钢琴也不是什么稀奇才艺,标准肯定得高。听说上一批去考的男生有会翻跟头劈叉的,考官当场就说要他了。”


“那照这个进度是来不及了。统招面试在冬天,你九月初才来,怎么来得及?”我板着脸吓她。


她真的好骗,才一句话就被唬得垂头丧气。她说那她只能去打架子鼓了,学前教育打架子鼓,她大概要一战成名。


“你架子鼓很厉害?”我试探地问。我想应该不怎么样,不然不至于要学钢琴来充数。


“十级啦。”她食指交叉冲我比划,眯着眼睛笑,像考了双百逢人炫耀的小孩儿。但很快就放下,她说就是好久不弹了,扔家里落灰落了四五年。家里人说女孩子打架子鼓也太不成样,要古典,要淑女,要——


她看到我的纹身,一连串的排比被吞进肚子。她小声地补充,虽然我觉得那样好没意思,又缩回手去按琴键。


我知道她在偷偷瞟我的纹身,我给她演示了几遍就分了时间让她自由练习,自己站窗边吹风。她按两下琴键就看我,做贼一样,担心被我发现还要再按两下琴键,踩下踏板。这样胆小又谨慎的性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天生的,我猜她要去考幼教也是家里的主意,女孩子读师范好,就业好,结婚好,什么都方便。


我受不了她这样的偷窥,我上去,高跟鞋踩得地板直响。我直接把胳膊横在她眼前,“你是不是很喜欢?”


她立刻红了脸,我不知道同性的胳膊为何会让她有这样的过激反应。她声如蚊蚋,我辨识了好久才明白她说她喜欢。


我没怂恿她也去纹一个,她全身上下都好干净,白得反光,连纹身贴的印子都寻不见。我想起我听过的传闻,我的第二任男友曾经追过毕雯珺好久。早餐、送花连带课间问候和上下学同行,好几个月他快把毕雯珺整个人摸清。他说毕雯珺美则美矣,但也太无趣。


这让我起了很大的兴趣,我立刻摇他让他详细说明。他问我你有没有见过girly girl?她就是了。


除了成绩不好,哪点都太符合乖乖女的身份。


我后来逃课的课间给毕雯珺发消息,求她也逃出来陪我吃午饭。我为了哄她,姐姐姐姐喊了好久,她吃惯这套,在年龄上有照顾我的优越感。那天她却不回我消息,半天才回了一句,我不敢。我捏着手机在食堂吃完两人餐,心里翻江倒海。


如果我不喜欢她,她就是我觉得最无趣的那种女孩。被原生家庭的观念禁锢,要做最符合世人标准无懈可击的女孩。内心有叛逆有轻狂,却被打压被压制,生长不到起身反抗的地步。美则美矣,但是无趣。


可事事有例外,说话有但是。在此处就是,我偏偏喜欢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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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五年没摸过rps了,很多规矩都不懂,瞎写的,自己爽爽,大家不要骂我,我好脆弱的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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